食品級雙氧水(欣諾華牌過氧化氫消毒液)zui新規定:國家現標準界定比較模糊。在zui新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-2014中,已刪除了過氧化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規定。但標準GB 2760-2014中表C.1中規定,過氧化氫作為食品加工助劑,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,殘留量不需限定。
所謂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,是指保證食品加工能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,與食品本身無關。如助濾、澄清、吸附、脫模、脫色、脫皮、提取溶劑、發酵用營養物質等。其使用原則包括:1、 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,應具有工藝必要性,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用量。2、一般應在制成zui終成品之前除去,無法完全除去的,應盡可能降低殘留量,不應在zui終產品中發揮功能作用。
因此對過氧化氫進行判定,應先確定1、在目的產品中,是否屬于加工助劑范疇。2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,是否有工藝必要性。3、在zui終成品之前,是否盡可能除去,且在zui終產品中不應發揮功能作用。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包括GB 2760-2014在內的標準,尚無對過氧化氫作為食品添加劑以及防腐劑的限量判定。但國家質檢總局《關于食品添加劑對羥基苯甲酸丙酯等33種產品監管工作的公告》(2011年第156號公告)明確表明: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,不再對過氧化氫作為食品添加劑進行生產許可申請,禁止其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銷售,食品生產企業禁止使用。
過氧化氫消毒液做為一款食品接觸用的消毒產品,在食品行業主要用作主要用作環境及一般物體表面消毒,織物消毒,瓜果蔬菜消毒,保鮮,食品工具管道的消毒,食品包材的瞬時滅菌,水發產品的消毒,漂白,保鮮等領域。也可作為無菌車間的空間消毒等 。不作為食品添加劑,所以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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